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彭阳县院 > 未检工作 > 正文
【检护民生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篇】法治“童行” ,共护成长——当那抹暖心“检察蓝”走进县一小
2024-10-3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4-10-31

  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广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10月28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金龙应邀前往彭阳县第一小学为学生进行普法宣讲,帮助系好“法治扣”。

  讲课前,学校校长马守鹏向副检察长马金龙颁发了“彭阳县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书,对检察院为彭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马金龙表示会带着这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老师同学们一起,为进一步树立和弘扬法治精神而共同努力。

  讲课中,马金龙以“学法懂法守法—检察官的锦囊妙计”为主题,围绕法律是什么,法律与我们的关系、如何做到遵纪守法三个方面以案释法,用青少年典型案例教育人、警示人。给学生们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让学生们懂得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

  讲课后,学校召开座谈会,校长马守鹏向检察人员介绍了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情况及“一号检察建议”与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双方表示以学生“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讲解什么”的“靶向教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法治素养。

  下一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不断优化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坚固防线,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
【来源】: